國去加拿大留學的學生越來越多.每年都有不少家長想前往加拿大看望孩子.但在辦理簽證時,不少家長擔心學校不給發(fā)邀請函,覺得辦不了探親簽證,因而想試著辦理旅游或訪友簽證過去. 加拿大移民法并沒有規(guī)定發(fā)邀請函的人必須有工作和收入.任何一個在加拿大擁有合法居留身份的人(短期訪問簽證持有者例外)都可以發(fā)邀請函,邀請親朋好友去加拿大訪問.而且,孩子是學生身份,沒有工作和收入是正常的.這絲毫不妨礙他/她具備發(fā)邀請函的資格. 申請去加拿大看望孩子是不需要學校出邀請函的.您的孩子是被探望人,只要他/她出一個邀請函就夠了.
另外,您的孩子在加拿大,您要說是過去旅游,不是去看望孩子.這與常理不符,于情于理都很難說服簽證官相信旅游是您的真實目的.而且,加拿大不是旅游熱門國家,如果您之前沒有歐洲\美國\澳大利亞等國家和地區(qū)的旅游經(jīng)歷,貿(mào)然申請加拿大旅游簽證,其難度比直接申請加拿大探親簽證大多了.